我买的是一份中国人寿的独生子女康健保险和一份学平险,请问这两个险种如何报销,比如我住院用了2500元,学平险报销是(2500-医保范围之外-100)*报销比例,比如这个数是1000元,这个我很清楚,但是另一份独生子女康健保险的基数怎么算呢?是(2500-医保范围之外-100-1000)*报销比例还是(2500-医保范围之外-100)*报销比例,如果是前一种那我就不能理解了,以前我两种报销的比例一个是50%,一个是55%,去掉医保之外的,去掉免赔额,这两份报销的钱差不多,比如看了2000元,我每份都能报销到800多元,合计也有1800元左右,但现在比如我看了2800元,我一份能报销1400元,另一份只给报300多元,这又是怎么算的呢,这个基数的问题我实在弄不明白,不是说报销数额以不超过总额的原则吗,现在改了吗?如果是改了,从什么时候改的呢?如果一直用的是前一种算法,那请问2000元,另一份报的钱怎么也不能有800多元吧,请支招
你好,只要是医疗保险,发生意外后是不能重复报销的,医疗保险是报销型的,是损失补偿原则。建议你在拥有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给自己考虑一份重疾保险,重疾保险属于给付型的,这是它的最大特色。
简单点说不能重复报销。
就是说您在第一份保险那报销剩下的部分,再拿到另一份保险那按照比例保险。楼上人寿同仁说某个险种的报销比例也调了下来,那么就出现你说的那种情况了。不足为奇。
任何保险都是这样。如果是通过社保报销,也是将剩下的部分拿到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医疗保险有个报销原则说白了就是尽量让你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但是不能让你赚钱。
您好:
像您这样拥有两种医疗保障时报销是这样的,在一边按比例及要求报销后,剩下的再拿到另一边按比例及要求报销。一般情况下是在先一边报的比较多点,后一边较少些。再者,同样金额的同险种的两次报销是不能进行比较的,因为这和疾病用药有关,用药在医保范围内多的自然报的多些!
认真阅读保险责任,医疗风险时嘱咐医生尽量用医保药是十分重要的!
因为康健保险从去年的10月1日后调整了保障,不仅投保人有20000元的身故责任,而且报销比例也下降为25%,也就是说在医保范围内25%报销。
同在南京:
1、 保险利益是以当时签定的约定的保险合同的利益为准,不存在改的说法!!
2、关于报销比例的问题也是在合同里的,您目前所不理解的跟以前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应该是在您本次医疗消费中,所用的药品上的差别。
因为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医疗产品大多是只报销基本医疗范围内的药品,有部分公司(包括信诚人寿)明确有关于自费药和进口药的部分。若由于疾病风险,住院治疗时,一定要跟医生提醒下,尽量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最后报销的比例会更多一些。
如需帮助,在线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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