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31429(西宁) 在 2011-06-04 20:06:5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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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个回答
  • 吴广丽  中国人寿
    2012-09-18 19:54:00

       您好,首先是要保障全家人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还有住院治疗。在这个的基础上先保大人再保小孩。在保障大人的基础上先保家庭主力。

         我建议您关注一下中国人寿今年推出的升级版2012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具有缴费低、保障高、范围广等特点。有病治病,无病养老。同时可以附带意外伤害或是住院治疗。同样具有缴费低保障高的特点。

         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到您,祝您及家人:幸福安康!

  • 杨阳  
    2011-07-12 10:38:54

    您好,欢迎您来向日葵保险网进行咨询提问,我是新华保险公司西宁支公司的业务经理。

    我们公司的“健康福享”产品很适合您说的这种情况,以下是具体案例,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个人网站:http://ssh.xiangrikui.com 

  • 娄伟  
    2011-06-28 16:16:57

    您好,欢迎您来向日葵保险网进行咨询提问,我是新华保险公司西宁支公司的业务经理。

    我们公司的“吉祥如意”产品很适合您说的这种情况,以下是具体案例,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险种:吉祥如意A款  附加08定期重疾

    被保险人:0岁女孩

    基本保额:主险和附加险均是10万元

    年交保费:4620元+120元=4740元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期间:20年

    保险利益如下:

    1、满期领取:当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即20周岁,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生命保障: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所缴保费的11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即4620X110%=5082元。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x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主险、附加险合同终止。)

    3、保费豁免:若投保人于交费期内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主险续期保费,被保险人继续享有相应保障。

    4:重疾呵护: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按附加险的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元X10%+120=10120元;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按附加险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发生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顾虑,欢迎您直接向我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 张小靖  平安人寿
    2011-06-05 11:00:20

    您好!

    建议首先完善一家三口的社会保险,这是基础保障.

    其次,要完善家里经济支柱的保障体系,除社保外,至少要有重大疾病和意外方面的补充.以保证未来任何情况下,您家庭的生活质量都不会下降.

    孩子部分,可以考虑补充一张成长快乐卡,150元/年可以保10万住院,5000意外医疗以及1万重大疾病保障.比较便宜的.

  • 胡霆  平安人寿
    2011-06-04 21:27:02

    你好:

    你们夫妻两人完善社保是关键。

    丈夫作为家庭支柱,商业险考虑意外,寿险和重疾以定期险为主。

    孩子以少儿医保就可以了。

    现在的情况万能不适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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