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向日葵保险网进行咨询提问,我是新华保险公司西宁支公司的业务经理。
我们公司的“吉祥如意”产品很适合您说的这种情况,以下是具体案例,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险种:吉祥如意A款 附加08定期重疾
被保险人:0岁女孩
基本保额:主险和附加险均是10万元
年交保费:4620元+120元=4740元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期间:20年
保险利益如下:
1、满期领取:当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即20周岁,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生命保障: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所缴保费的11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即4620X110%=5082元。
若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x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主险、附加险合同终止。)
3、保费豁免:若投保人于交费期内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主险续期保费,被保险人继续享有相应保障。
4:重疾呵护: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按附加险的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元X10%+120=10120元;
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按附加险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发生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顾虑,欢迎您直接向我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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