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61岁,2000年3月买的康宁保险,每年交1070元,2010年我妈妈患脑出血后生活不能自理,(2000年8月我妈患过一次脑血栓,但后来恢复得很好),康宁保险以2000年那次发病在投保后6个月内为理由,就绝理赔,是不是不合理? 我该怎么争取,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谢谢各位了,帮我指点一下。
这款保险有观察期是180天,也就是说180天内得了条款内符合的重病是不能理赔的(条款上有说明),
设180天的观察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如果从保单生效日算起只要超过180天就可以理赔。
沈阳的朋友您好!很同情您。康宁终身保险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规定:180天后初次患重大疾病,并且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病种保险公司给予赔付。但你妈妈在2000年3月初次患病是在180天之内。所以买保险一定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
您好,康宁保险的重疾等待期为6个月,在没有过等待期时生病,是不赔付的。但是保险公司应该无息返还全部保费,假如当时已经向保险公司反映了病情,保险公司没有办理退保手续,且您还在交保费,10年后再出现重疾,这公司是应该赔款的。如果拒赔,请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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