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咨询。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复您,如果您所说情况属实,这两份保单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成年,必须由投、被保险人亲笔签名;被保险人未成年的,被保险人签名由父母签署(投保人),待被保险人成年后,到保险公司办理签名变更;另外爷爷奶奶不能为10岁以下孙子孙女、或外孙投保。
您可以就此实现向保险公司投诉,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保监会投诉,甚至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相信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希望每一位消费者都能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行业才会更规范,我们的消费环境才会更美好。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祝您及家人健康、快乐、平安!
鉴于您这样的情况,您需要找到保单上面的服务人员,打通他的电话,与其沟通其情况,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无效,找其相关公司的领导进行协商解决。虽然代理人员未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让其父母代签名,期间您的父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您认真斟酌考虑。同时还是建议您补齐签名会比较好。毕竟享受保障的是您自己,父母也希望您能身体健康,能得到父母的呵护是您的福气!但是对于已经生效的保单,退保是很不划算的,而且也不能全额退保,及时业务员未找到被保险人签名而生效的保单,已经过了三年了也已经不能全额退保了。
对于您提出您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保险。其实这是隔代投保,根据投保规定是要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来进行签字的,同时受益人没有注明,一般情况下是按照遗产继承的顺序来进行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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