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石户口,2001年参加黄石工作单位交了3年社保,2004年离职后本人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银行全部自费续交保险至今,2008年因婚姻将户口迁到湖北黄州市,每年仍在黄石自费交保险至今,现在本人在东莞上班,请问,我这种情况,保险需要转移吗?怎么转移?
尊敬的咨询朋友:
您好!
人保分离在当今社会很普遍.
以上海缴纳社保规定您可做个参考:在上海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上海的基准每月缴纳国家强制性社保和医保,缴纳在上海时享受在沪的医疗和社保.您在东莞但是缴纳的是湖北社保,在东莞您享受不到东莞的医保和社保.这有您决定在东莞还在湖北,决定了再转.
您好;
目前我们国家对现行的三大养老保险可以进行相互转换了,如还有疑问请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专员,相信他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
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你好,欢迎上网问保险
你问的是政策性很强的社保问题,建议你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咨询,或者打12333咨询。
据我所知,你可以把社保关系转移到黄州,省内转移比较简单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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