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5623288(苏州) 在 2013-04-06 17:12:02 提问
为您推荐
共 5 个回答
  • 张夕剑  
    2013-04-06 17:29:38

    ★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中、终止)转移单,先到你的归属社保局的查询窗口调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和《个人补收通知单》。 ★自己到社保中心转出,落到社区进行代扣代缴,这样补上保险后,可以月月交养老保险了,拿着这些资料到咨询窗口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登记表》和《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办理医保用此表),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办理《个人银行收缴确认书》就可以转成个人保险了。 具体社保问题请致电12333咨询,可以得到最权威的答案。需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社保热线繁忙,不易拨通,需要耐心拨打 曾经在网上COPY的,觉得有用就留了下来。 可以做个参考,不过具体情况先去公司所在社保局咨询下最好。

  • 苑祥雪  
    2013-04-06 17:32:35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希望能帮到您,祝您幸福快乐!

  • 马军洋  
    2013-04-06 17:42:06

    你好,社保可以转移。你在原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后,申请社保转移,就可以了,一般时间需要15个工作日。

  • 陆中元  
    2013-04-06 17:48:11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苏州市区参保职工跨统筹区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 许魏斌  平安人寿
    2013-04-07 18:39:11

    你好!同城的朋友,一般转移手续是原单位申请迁出,新单位接收就可以了,

    如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流程请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祝:平安愉快!

在线定制保险方案

给谁投保:
出生年份:
立即提交
480996556个家庭 已完善了保障计划
热门问答
保险资讯
热门产品
×
您已成功提交问题!
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
关注公众号随时跟踪回答
63395位资深保险专家
100%快速回答
您已成功提交问题!

长按二维码保存图片

1、保存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

2、点击右上角按钮从相册选择二维码图片,关注公众号随时跟踪回答

3、您也可以用浏览器收藏此网页

保存
向日葵保险网 微信服务号
X
向日葵保险网
xrkbxw
长按识别二维码,马上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