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投保人,我是被保险人,我母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这份保险。我有两个问题:一:国寿福禄两全型保险是否属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二:不是我也就是不是被保险人本人签字,但我母亲在电话回访中称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签字的这种情况,我是否能要求全额退保。
您好,朋友。回答您的问题:1、从保险名字上看,这是两全型保险,所以如果保险合同满期后,保险金也是要给付的。所以死亡不是唯一的条件。2、您是否现在已经成年即满18周岁?如果您未满,那么母亲作为监护人有权利代签。如果您已成年,且您购买的保险已经过了犹豫期,您要求退保的话,您会承担一定的退保损失。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
您好,保险是一定要本人签字的,建议您不要退,这边还是有好处的。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如果您一定要退的话还是挺麻烦的,对业务员这边也是有影响,应该不会全额退的。
您好,这份保险不是以身故为给付条件的,是一份返还型的年金保险。
当时是您母亲代替您签字的,那么在保险公司的回访中,您母亲称是本人签字,那么您母亲也有一定责任。
具体购买保险时的情况如何,您需要咨询法律方面的专家,代签名是保监会坚决不允许的。除非被保险人还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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