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2010那购买了一个管住院报销的保险,但是在投保时她忘记了曾经住过医院,没有如实告知,2013那她因为其他因为又住院了,,请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给理赔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这种情况一般保险公司会根据您以前住院史的情况而定的,我看到其它老师有和您说了新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这是指以往没有发生过事实存在的情况。您已经住过院了,当然就已成事实了。不过,如果您原来住院的病情不是很严重,那这次住院是可以理赔的。但是有可能会给您下个涵件把上次的病以后责任免除了。希望给您帮助。祝您平安快乐/。
朋友你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可以理赔的。
还是建议您详细咨询,当时住院是因为什么住院的?后来住院又是因为什么呢?
您好,已经超过了2周年的时间,符合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只要购买了住院医疗的险种是可以得到理赔的。先天性疾病除外!
可以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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