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妻子在34岁时投保,投保的是养老分红型保险,保险金额3600,生存保险金交费20年,合同约定65岁领取,可以在55岁领取吗?
j建议优先购买人身意外险跟健康险,有条件再购买养老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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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合同您的约定是65岁领取,如果在这之前领取 属于违约了。应该可以领取部分分红的。
你好!
因为保险就是合同,既然约定了就要按照合同执行。所以你不能再55岁时支取。
你好!欢迎来葵网!~~
一般保险是合同行为,约定的就不能更改!现在各家公司保险产品也是各有不同,你投保的也不知道是 哪家公司的什么产品!有些问题需要见到合同就合同解答!我是泰康人寿兰州分公司 安宗妮,有需要请联系我!~~
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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