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特岗教师,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是服务期,期间没有转正,也未办理职工医保。转正之后想办理职工医保,被告知需把2012年九月之后的钱全补齐,大概六七千块钱,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不合理,又不是办了后面没交,要那么钱不如买商业保险一样是养老金
你好,不合理
合理合法
长按二维码保存图片
1、保存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
2、点击右上角按钮从相册选择二维码图片,关注公众号随时跟踪回答
3、您也可以用浏览器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