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鸿鑫人生”保险责任:除分红及累计红利外,有两笔固定领取金: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障:
(1)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鸿鑫人生”B
保险责任:
1、祝福金:
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产品的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支持与信赖。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主要由三金账户组成,祝福金,祝寿金,红利金。
祝福金: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可留存于公司复利升息。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障:
(1)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红利金:保单可参加公司分配红利。红利在任何一家公司都是不确定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定。红利金若不领取也可留存与公司复利生息。
祝:全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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