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这个设计不是很合理,“吉星送宝”属于分红理财型的产品,保险条款中15倍期缴疾病身故保障,30倍期缴意外身故保障,是指“身故”才能赔付的保险金,如果没有发生“身故”这种极端风险,该产品是不会理赔的!“吉星送宝”的主要保险利益是理财,每两年30%期交返还,满期全额退还本金!
而“鑫利”与“吉星送宝”是同一类产品,不过“鑫利”比“吉星送宝”多了保障利益,双倍基本保额赔付,比如被保险人发生了重大疾病,可凭医生诊断书,一次性领取保险金!不过3万的保额过低,双倍赔付也只有6万,不能达到保障的目的!
建议调整保险组合为“吉星送宝”+“鑫祥”,或者“吉星送宝”+“鑫盛”,这样才能达到保障、理财两不误的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欢迎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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