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职工12年1月份上生育保险,9月份分娩,这能符合连续缴费满9个月领生育津贴吗?2)若是属于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究竟该怎么计算?是从分娩之月算起再缴纳满12个月到2013年9月吗?还是从缴纳生育保险算起到2013年1月?3)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那么生育津贴申领下来后是要全部给公司吗?那领不领又有什么意义呢?
您好!
http://www.bjld.gov.cn/csibiz/home/
北京社保中心网址,上面有一些基础的社保知识,也有北京各区社保中心的地址和电话。您可电话咨询专家。
您好
连续缴费满一年,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谢谢。
你好,
12年1月开始上生育险,到9月分娩,这就符合生育险的条件了,可以报销了。
我的一个朋友就是这个情况。
祝你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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