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3年2月进公司的,2004年3月起公司才给买的社保,请问:能要求公司把当年的社保补起吗?
2008年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从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开始。
所谓的正式的劳动合同,须在劳动保障局备案,签订之后,一式三份,劳动保障局、单位及个人各留存一份。上面盖有劳动保障局的审验章。
很多时候,最烦恼的是,企业不一定在与你有事实劳务关系之后便与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如果这些方面遇到麻烦,就需要寻找有经验的律师或是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支持了。
您好,很多公司为员工买社保,并不是自愿的,而是被有关部门强迫的,所以老板是能拖一天是一天,如果您有这个精力,可以去找有关部门理论,可单凭您一人,力量太小,恐怕不行,需要大家的支持。祝您好运!
长按二维码保存图片
1、保存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
2、点击右上角按钮从相册选择二维码图片,关注公众号随时跟踪回答
3、您也可以用浏览器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