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今年4岁在幼儿园上学,一个星期五上午10点,在幼儿园因无老师监护从滑梯上摔下来,造成右小臂尺骨骨折(内装固定钢板)右桡骨小头脱位,住院10多天,由幼儿园现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幼儿园竟然用我们自己给孩子入得城镇医疗保险去报销,报销所得让院方取走,请问合理吗?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幼儿园一般都有团体幼平险,在幼儿园受伤,费用应该由幼儿园去出,就是城镇医疗报销也是由家长去领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你好:欢迎到葵网咨询保险,10岁以下的孩子在校发生的的意外风险应由学校承担过错责任,负担医疗费用。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您好!这样是不合理的,在学校发生的风险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学校给买的团体险就应先赔付。剩下的医疗费自己也可以用城镇医疗进行理赔,但是赔付的钱是自己的,不应该给校方的。
如果有什么可以帮助的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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