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月30日购买了一份国寿分红型保险,时间是2010年1月30至2013年1月30日,已交了两期,但是第三期还没有交,今天去交,他说还要交滞纳金,有这么回事吗?
您好,会有这么一回事,如果有疑问最好还是跟您的业务员进行沟通,或者咨询人寿客服
您好,您的保险是2010年1月30日生效,交了两年,也就是说您是交了2010年与2011年两年的保险费,2012年也就是今年的保险费应该在2012年1月30日交, 保险也60天宽限期,也就是从2012年1月30日开始计算,最迟时间也是2012年的3月30日之前一定要缴钱,过了这个期限,您的保单就暂时中止效力了, 现在是11月份了,如果您继续交的话,您需要付这几个月的利息,其他保险利益不会变。
估计您是还没有搞清楚保险过了宽限期所造成的不利。 同在东莞,若有问题,欢迎咨询!祝您幸福美满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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