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9358(重庆) 在 2013-04-24 22:07:1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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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0 个回答
  • 胡荣国  
    2013-04-26 10:16:45

    您好!您这种情况理赔有两个前提:

    1.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的,符合保险责任条款;

    2.当时是由于自己的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如实告知,并非故意不如实告知。
    如果以上两个条件满足,可以理赔。

    参考资料:《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吴峰  
    2013-04-25 13:51:40

     您好,保险有个不可抗辩条款:合同成立2周年后,保险公司是不能对客户没有如实告知追究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进行拒保!如果当时又住院医疗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 鲍又明  平安人寿
    2013-04-25 09:28:16

    你好朋友:欢迎你的咨询,针对你朋友的这种情况,新保险法十六条,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以说你的朋友生病住院保险公司是要赔的,希望各位朋友不要抱这种心里,一切要都诚信原则,同时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也是为了投保人的不道德投保。

  • 王燕利  平安人寿
    2013-04-25 07:15:10

    同城的朋友,你好!我是重庆平安人寿的代理人,希望可以联系我,为你朋友的保单做个检视,了解详细情况,帮助你的朋友办理理赔事宜。

  • 宋培  平安人寿
    2013-04-25 06:39:22

    你好

         你朋友现在这个情况如果满了两年的,附加了住院医疗的,是可以进行报销的。还有一年条件,您朋友之前去过医院检查过吗?新保险法有“不可抗辩”条款,理赔的可能还是有的。

    具体细节跟我详细交流。

    希望我跟您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跟您的家人天天都拥有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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