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9月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到2013年4月还没给我社保。我以前从未参加过社保,就算单位现在给我参保的话,我也少了1年多的社保。这个有办法获得补偿或者获得补救吗?
1.咨询社保局12333
2.咨询当地劳动站或街道办
3.与公司协商 补缴以前的社保
您好:你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局去投诉即可,如果像你所说的情况社保局会让单位给你补齐的。
1,咨询当地社保局
2,与公司协商,补交社保!
3,当时跟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注明规定给员工办理社保,如果有注明,但是没给您办理社保,那您可以去当地劳动局起诉该公司,如果没有注明,那对不起了!可能这个损失很难补回来了!
希望可以帮助您!
你好!
签了劳动合同必须写明有保险,否则的话就是你跟他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赢。
你马上自己去咨询一下社保,是可以补得,不要耽误时间长,滞纳金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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