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3年医保缴费政策的改变,本人以前一直以为是一年缴纳一次,今天(6月5日)去缴费时,他们说我中断了5个月,所以,要重新参保,以前的不算,而且要重新满6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该怎么办?我想补交是否可以?
您好!
很高兴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医保中断超过三个月,需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续保登记手续后,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补缴医疗保险费手续,缴费到帐后没有等待期,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但补缴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享受医保待遇的,全部由个人自理。如果中断超过三个月未进行补缴的,办理登记缴费的有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希望可以帮到您。多谢谢!
您好!这个详细的问题最好去咨询医保部门。
您好!具体的您可以去社保局问一下,以后可不能再中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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