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842580(佛山) 在 2013-08-02 12:30: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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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1 个回答
  • 梁柱根  前海人寿
    2013-08-04 11:15:11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报销。

  • 黄立  友邦保险
    2013-08-02 16:11:00

    只要符合生育政策,不影响正常生育报销。

  • 冯开忠  东吴人寿
    2013-08-02 15:08:48

    您好!

       很高兴能为您服务!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超生生育费能报销吗?
      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诊疗项目包括:从妊娠到分娩期间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手术费、分娩住院费和药费;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诊疗费;剖宫产术中遇见子宫肌瘤的手术费。
      如果生育母亲属于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服务等,以上5种情况,参保人员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参保人员因妊娠、分娩、流产、引产手术所致的严重并发症、合并症,并符合住院标准并办理生育保险转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批手续的,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谢谢!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帮助!

                                                          祝您全家辛福安康!

  • 张丽丽  人保健康
    2013-08-02 13:59:08


    前面回答的不错,不在赘述。

  • 张东  泰康人寿
    2013-08-02 13:47:06

    你好!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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