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描我于2005年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中国人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直在银行柜面缴费,今年缴费后才感觉保险费低了,仔细对后才发现附加险没有交进去,致电后方得知早在2011年附加险就已经失效,原因是该公司变更了我的附加险的保单号,因此在银行柜面上只能交进去主险的费用,由于附加险只有63元,我都没觉察到。该公司变更我的保单号没有通知我,更没有我的签字,致使保单失效。我要求恢复保单,派来的业务员给我做好了保单后,该公司又以公司规定保费不够为由拒绝恢复附加险。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