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客户办理了百元卡单,意外身故和高残是6万,意外医疗是2千,客户出险后,我帮她报的案,后来经过治疗出院,拿着原始发票和相关手续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客户总共花掉1万多,农合报了5千多,剩下的是不是该有保险公司赔付,可是,当知道第三者赔付后,保险公司拒赔,这是为什么
你好!请问你办的是哪家公司的?
朋友:
你好,我是中英人寿的汪敏,很高兴为你提供咨询,对于您说的情况,意外医疗的费用如果第三方全报销了,就不能再次报销了,如果没有报销完的话,应该是在除开100元以上的部分,然后报销剩余部分的,因为您的意外卡只能报销2000元,那就是只要是社保内的药,应该还可以报销2000的,因为他是一个互补的政策。
您说的这个是属于报销型的,也就是说只有在有发票的情况下才可以报销!如果第三方赔付了,应该是把发票收回的,这样的话,保险公司看不到发票也就不再赔付了。
保险的功能就是损失补偿性,不能用来赚钱!再就是有责任者承担赔付的,保险公司不在重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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