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缴纳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我住院5个月,工伤保险给报销了医疗住院费用,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住院津贴,每日100元,公司说这个住院津贴抵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了,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么,这个钱应该是属于我的还是公司的
保障期限可相对长。给少儿购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由他自食其力了。
你好,
您的意外伤害保险应该是公司走的团体险吧?
但是即使是这样,这个钱还是属于你个人的,虽然你是走的团体险,但出险理赔保险公司针对的还是你自己,再说,你们公司拿住院津贴去抵你的伙食费,这个说法就是站不住脚的!
您好 公司缴纳的是社保的你就很难要出来 如果是商业保险的 就属于你自己的
您好,很高兴帮你解答,这个钱是属于你的。
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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