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暑假没停稳就下公交不小心摔倒,住院1个月
公交司机赔偿了住院费和几千营养费
开学我向学校递交了保险理赔,但他们说要调查
我想问的是保险公司会按发票上的费用来正常赔偿吗?我最担心的是他们咬定是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就不赔或者只赔偿一小部分!!!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我觉得我的情况很适合上面说的,也确实是我下车不小心与第三方没多大的关系,否则早打官司了
谢谢好心人帮我解答疑惑!!!
问题补充:谢谢各位哥哥朋友的帮助,真的不甚感激
我家里条件很差,就妈妈一个人卖菜抚养我读到大学
出了这事也只有要司机自己赔了住院费等
我知道保险不是赚钱的,可我觉得我这个问题应该全部赔啊
是我自己不小心下车摔了,钱也是司机自己掏的~没有报销之说
另外住院所用的发票也是第一手给了学校的人寿保险,之前没有任何的报销除了司机!
保险单是学校管着,我没见过,不过这里有人回答说学生都是保平险,主要保意外 !
还有公交公司没关系,是小巴士司机自己赔了
楼下有哥哥说我保险意识不强,我血块没消完就出院了就是因为贵,当然司机给的钱还剩点,难道这就是说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没有剩余部分,那就不会赔的了~...
那我是人,我的精神损失等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