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上海) 在 2009-03-16 22:25:0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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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9 个回答
  • 朱晓芳  中国人寿
    2013-07-08 18:18:06


    您好,代理人的介只能作为了解产品,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

  • 卢秀贞  
    2009-03-17 14:40:33

    幸福年年A款是一个返还型的险种,具体内容楼上说的很明白了,对于险种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不适合自己,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年龄越小返还越多。

  • 吕超  天安人寿
    2009-03-17 14:00:39

    停售是确实的。

    保险没有好坏,只有适合不适合,适合的就是最好的,不适合的,产品本身再好也是不好的。就看这款保险适合不适合你。

    至于现金价值,正式合同出来后才能看到。它分为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和红利保额累计现金价值两部分。

    他的保险责任是:

    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金额由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构成。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是指因年度分红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

    投保年龄:

             30天~45周岁(10年缴)

             30天~50周岁(20年缴)

    交费期限:

            10年缴、20年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每两年返还8%×(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60周岁开始每年返还16%×(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直至80周岁。

    (二)     身故保险金

    一年内因病身故,给付基本保额的10%,无息返还保费;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病身故,给付3×(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保障至80周岁。

    (三)     全残豁免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病身体全残,豁免续期保费。

     

    30岁女性,10万保额幸福年年,20年交费,年交1.67万元。保险利益如下:

    1. 生活补贴金:从30周岁至60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一次,每次领取8000元+分红,共领取14次,合计112000元+分红。

    2. 养老年金: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一次,共领取21次,合计336000元+分红。

    3. 身价保障金:80周岁前身故保障金为300000元+分红。

    4. 特别关爱: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病全残,可免缴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障利益。

     

  • 闻培俊  
    2009-03-17 09:41:03

    “利息比银行高,且4年后退保可以保住本金和银行利息”

    不管是谁,只要这样说就是骗子。

     

    致力于让客户获得货真价实的保障!

  • 姚琼  太平人寿
    2009-03-17 08:03:55

    别为了要停售而买保险,要想买保险还是要依需求来买,曾几何时很多客户就因为停售想挤末班车买了一些不合适的产品,导致对保险行业有太多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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