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纪赢家部分领取现金价值 |
(1)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但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 被保险人当时未发生保险事故; ② 领取金额和领取后的现金价值均符合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要求。 (2)您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时,需要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① 保险合同; ② 部分领取申请书; ③ 您的身份证明。 (3)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天内,给付您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两次部分领取,我们不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我们每次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20元,部分领取手续费直接从给付的现金价值中扣除。 我们可以改变上述部分领取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每次50元。 |
长按二维码保存图片
1、保存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
2、点击右上角按钮从相册选择二维码图片,关注公众号随时跟踪回答
3、您也可以用浏览器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