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可以看一下你的保险合同,里面有定义的.
如我手头这份是:
意外事故:是指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所导致的事故,并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
还要看责任免除,如故意或非法等;
如果有寿险,如果不在责任免除中,就可以获得赔偿呀
你可看一下寿险定义
首先向家属表达沉痛的悼念。
1、事故者是否是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2、是否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
一、先报案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我公司现行人身保险条款中均包含有“保险事故通知条款”,条款规定应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关权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2.报案方式
(1)上门报案:可以由申请人自己直接上门报案。
(2)电话(传真)报案:客户因故无法上门报案的,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现代通讯工具向公司报案。
(3)业务员转达报案:随着业务员服务理念的不断提升,在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业务员可以在慰问客户时了解客户出险情况,在得到客户认可后向公司转达报案。
3.报案内容
(1)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
(2)被保险人的现状
(3)被保险人姓名、投保险种、保额、投保日期
(4)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二)案件受理
1.案件受理要求
(1)确认保单的有效性:核赔人通过电脑系统确认该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保单是否有效。
(2)理赔申请人资格的确认:理赔申请要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权利人)提出,当您代理权利人申请理赔时,必须提供由权利人亲笔签名的《代理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
(3)填写理赔申请书:申请书要求逐项填写,内容真实、完整。
(4)提交必要的索赔材料:您要根据出险人的责任类型,协助权利人提供必要的索赔材料。材料不全或缺乏有效性,核赔人将不会立案并会要求您补充所需的材料。
保单及最近一期交费收据原件;
人身险理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门诊手册原件;
出院小结;
医学鉴定书或医院鉴定诊断书;
户口注销证明;
尸体处理证明;
如权利人委托他人代理人身险索赔,则被委托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
保险公司会进行调查,核实,理赔。
再次向家人表示沉痛的悼念,请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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