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国寿新瑞鑫缴费期内得了重大疾病,所缴的保费和产生的分红是退还还是需要继续按照合同要求时间缴纳完成。
保险期内罹患重疾,理赔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同时分红,和金账户里面的钱,也一并取走。
不需要再交纳保费。
问题二:保险期内重大疾病赔付后合同终止,原来缴纳的保费和期间的分红是如何处理,是退还还是可以继续生息分红至85岁。
合同已经终止了,已经赔付了重疾保险金了,保费不退,分红和金账户里面的钱可以领出来的。
问题三:如若保险期间没有出险到了85岁获得3倍基本保额祝寿金后同时可取回本金和分红,如若不取便也不再产生分红。
85岁领取满期金3倍保额后,本金不再领取,分红可以领取,后期没有分红了。
最后:我是否可以将本金及分红的账户理解为保险保障外一个独立的账户,它有基本的保本生息的特性?!!
不是的,每年交纳的保费,可以产生分红。 同时新瑞鑫每年可以领一笔生存金的,生存金可以进入金账户复利生息的。
新瑞鑫,是带分红,每年领钱,同时附加重疾和意外的,综合性保险。
有一个案例,方便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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