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样在原贴回复代理人,在此揭晓答案:这款产品就是平安的守护星,看了各位代理人的回复,真的要另选产品了。 ----我心仪的一款少儿重疾产品中的条款是这样的:重疾赔偿金是需要在确诊后存活28天后才给予赔付,这令到我很纠结,是否因此而放弃这款产品?但代理人说,他们公司所有的少儿重疾产品都是这样规定,如果大家都纠结这个问题,他们的产品都不需要卖了,但他们的产品据说卖的很好。请各位代理人给出专业的意见,这个条款影响大不大?有没有必要因这条款而放弃产品?因为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保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机率虽少,但确实存在
您好,首先要是我的话也这样想,因为做重疾保障就是以防万一,对吗?如果出现您担心的问题那就太不人性话了。卖的好,有可能当时没有更好的产品。但我们公司的重疾,只要确诊,不但提前给付医疗费,而且还会给客户五年的治疗期。而且保额可以递增,几百保48.8万。您觉得呢
你好,小孩的保险非常多,保险没有好坏之分,只是适合不适合之分,只要适合的,都是好的!最主要的是通过保险解决的问题,满足你的宝宝就是最好的!
你好,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40种重大疾病,10种轻疾,年龄小缴费低,一经发现,公司提前给钱,至于钱的去向,公司和你已经终止合同部再过问。
您好!
这个问题太大了,不管是专业的还是非专业的!大家都懂一个道理,保险保险就是因为它保险,可靠,让人心里踏实,为自己以后的生活保驾护航!你这弄得连最基本的踏实都做不到,这样的产品,这样的公司谁敢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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