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中心生育保险太不合理: 我2014年下半年生的宝宝,期间正好赶上单位转聘,有半年生育保险单位没交,于2014年7月补齐,个人的保险已交齐,为什么3个月未交可以给补保险,6个月保险未交后又补齐而不保险,是不是社会保险政策不合理啊!
可致电社保局:12333得到的回答更权威
您好:根据当地生育险政策,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以上且在生育前持续交费当中.
您好,专业问题还是去问当地社保局吧.
你好,生育保险是需要在生产时缴费满一年的才享受,比方说,你是下半年生的宝宝,拿7月份来说,假如你7月20日去递交报销资料的话,那你至少是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之间是没有间断缴费的,间断的就不行了
这是涉及续保和拖保的问题,保险是公平的,脱保的可以续保,但是续保是有观察期的,和投保一样是有等待期的。保险这东西就是,买的时候用不到,用到的时候买不着。也就是说您生小宝宝的时候,在观察期内。所以不保。这回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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