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问题,经常有人问到这个问题,常有些人理解是有冲突的,正解理是这样的:
1.学校5元是身故10万与医疗费1万元,包括两方面:
A.意外受伤了,每一年有1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B.意外身故,理赔10万
2.平安的意外险,如果是附加的险种,常包括三个方面:
A.意外受伤,每年假如是1万可以报销,与上面的"A"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
B.意外伤残,按照残疾比例理赔,与这个1万元没有任何关系,只与意外总的保额有关系
C.意外身故,按意外总的保额来理赔
举例:
A.意外摔跤了,住院花了13000元,学校报销1万,余下3000拿到平安报销。
B.真的不小心摔成残疾了,学校最高只有1万的医药费可报销,但平安除了剩下的医药费拿过来报销以外,还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比例来赔付。
C.真的是很不幸运,身故了,学校的意外要理赔10万,平安这边也要按照保额全款来理赔,此时可以看作两边可以重复申请理赔,不会在平安理赔的时候减去学校那边的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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