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某人寿重大疾病险,因老婆产后血脂高被要求加费,复查血脂正常再投保仍要求加费,该加费要求合法吗? 给老婆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因为投保体检时老婆刚产后两个月,孕期血脂胆固醇超标(没怀孕时一直正常),保险公司的核保结果是因血脂高要求加费,我们认为不合理没有投保;等了几个月后再复查血脂已经正常,再次投保该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但第二次的核保结果仍然是原先血脂超标要求加费,我们认为很不合理,请问业内人士该加费要求是否合法?谢谢!
这个是因为妊娠引起的高血脂,属于妊娠疾病,生完孩子就正常了,但是因为你再这家保险公司已经有记录了,所以都是要加费的。
可以换家保险公司试试,没必要非得在这个公司,因为在这个公司已经有记录了,所以即使血脂正常了,但前期有这个病历记录,建议换家公司试试
您好!更换太平洋投保,绩优业务员可以豁加费。
已投了保,不该再加费。合同已生效
血脂高,加费应该来说保险公司的正常行为。但你说的复查正常后要加费这个就不晓得了。我有几个客户有这种情况,其中一个是手术过的录单那是一定要提前告知的,先不能因为自己原因产生后面的麻烦。然后我是拿着出院小结,复查报告,先找核保科同事先预判下,然后听取建议再等带一段时间然后再拿再次复查报告进行投保。结果就很顺利。如果愿意我可以帮你去了解后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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