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责任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30 天至 65 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 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 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