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保险合同写的是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天不行使而消灭,超过两年不得解除合同,这个合同里的"知道"究竟什么意思,那十年后保险公司才知道有解除合同事由要求解除也是可以的是吗?并不是超过两年就不得解除。
两年是最长时间了,两年后保险公司就没有权利解除合同了。
不是,两年
合同法的自然承保年限2年,如果超过2年不论什么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障
这个“知道”就是“了解,清楚,明白的意思”,这里的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超过两年就不能解除合同,十年更不能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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