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太原) 在 2009-09-11 10:50: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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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个回答
  • 周群英  
    2009-09-11 14:25:34

    问: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产检、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提供哪些资料到社保机构报销?
    答: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凭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医保机构报销: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 周群英  
    2009-09-11 14:26:17

    问: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生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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