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购买了太平洋爱无忧防癌保险,投保人与被保人都是我自己,母亲患有乳腺癌(原位癌),需要告知吗?签约时并未让我填写自己和父母健康状况,我于3年前做过巧克力囊肿手术。现在钱已扣款,可以补交病例吗?将来保险公司会已此理由拒赔付吗?业务员说过了两年就没问题,这两年是什么意思?
你好,看健康告知了
补交你自己的病例
三年前手术需要补充告知。最好提供三个月内的检查报告。
通常保险公司会有两年的核保,如果两年内你没有发病,保险公司也没有跟你解除合同,那么以后再发病保险公司也会理赔,
还是要如实告知 要不两年后有健康为题 会说你隐瞒事实 属于骗保 告知后发生出险 保险公司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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