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意外伤害,保额20000,意外医疗5000,与三轮电动车相撞,三轮车无牌无证,我方两轮摩托车驾,行证齐全。调监控查看后,我方与三轮车驾驶员发生争吵大约7分钟后倒地身亡。交警划分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尸检结果是撞车事故后争吵诱发心脏病死亡。中华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猝死免赔!这样合理吗,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合理吗?
你好,合理。只要医生确诊是心脏病是不陪的。
尸检结果属于心脏病,这样是不赔的,因为您买的是意外险!死因是疾病
合理
意外险是由外因造成的,,心脏病是自己身体内在发生的病,所以不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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