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的涯163(菏泽) 在 2009-12-02 08:14: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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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个回答
  • 高颖林  
    2009-12-02 12:22:50

    天涯的涯163

    你关心的是经营人寿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其中,分立和合并都是指的保险公司主体之间,撤销是指保险公司依法撤销分支机构。

    从经验上来看,国内的保险公司通常不允许出现破产;如果确有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转让给其他实力更强的寿险公司,其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也相应转让。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的解释。

  • 刘净  泰康人寿
    2011-07-15 19:50:46

    您好,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有非常明确的条款规定!

  • 杨锡伟  人保寿险
    2013-02-13 12:02:35

    商业保险公司包含人寿公司和财产公司,人寿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财产公司没有相关规定。

  • 陈金敏  太平洋人寿
    2013-02-13 14:02:31

    新年好!从法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经营监管是比一般公司严格得多,人寿险客户的利益也是受保护的,应该是可以放心的。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需要2亿以上实缴货币。一成立时20%的注册资金作为保证金封存到指定银行;收了保费首先提取责任准备金;要求保险公司要依法提取公积金,各保险公司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此外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偿付能力低于保监会规定数额将被要求采取措施达到规定数额,还有一个措施是规定了再保险条件,达到时强制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保险法第89条和第92条对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出了专门规定,这里摘录给您:“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可以通过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补偿的办法向依法接受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救济)。

    您可以到书店买一本保险法研读一下。祝您蛇年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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