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参与四川汶川重大地震灾害抗震救灾的法院干警赠送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接受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裁林岱仁的赠送。李克代表王胜俊院长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表示感谢,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活动表示钦佩。李克说,这将给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人民法院干警以极大支持和鼓励。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捐赠的保险内容,被保险人为参与抗震救灾抢险工作的所有法院干警,保险金额为每人20万元,保险期间为2008年5月13日至2008年7月12日。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法院干警,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认定后,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支付申请。
[本帖最后由 向日葵网 深蓝 于 2008-06-06 12:28 编辑 ]
您好,我是太保小顺哥~!
“抗震救灾一线的白衣天使:中国太平洋保险向您致敬,我们为您无偿提供在川救灾期间50万元意外伤害保障。请注意保留此短信备查。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95500。”近日,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工作的广大医务工作者收到了太平洋保险通过卫生部短信平台发送的短信,在冒着余震危险紧急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也多了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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