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gy(上海) 在 2012-05-20 10:19: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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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2 个回答
  • 吴承明  
    2012-05-20 14:37:21

    非常认同你这种较真的态度。所以也仔细查了一下相关的规定。

    商业保险,有单位给员工作为福利买的,也有个人自己买的。

    单位给个人买的,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单位买的是要交税的。

    以下详细说,个人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

    个人购买的保险中,保险金可分为三个大类,一是保险赔款,二是无赔款优待收入(即生存现金及分红),三是储存于保险公司所得的利息。

    一,保险赔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

    二,无赔款优待收入,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储存于保险公司所得利息(即生存现金及红利并不领取,而存于保险公司,所得的相当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根据国税函发[1998]546号文件,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这就是所谓的“利息税”,属于个人所得税,以前是有的,自从2008年起,取消了利息税,目前暂不收取。

    所以,个人所买的保险,目前都不征税,但是第三部分的利息税,以后有可能还会征收。

  • 曹旭玮  
    2012-05-20 10:57:57

    您好~

    分红保险的生存金和满期金都不用缴纳税,客户如果选择了银行转账,那么到了指定的日期,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的金额打入客户的银行账户,打入的金额并没有扣过税。

    如果硬要说扣税,那顶多是按照当初保险产品制定时候,按照死差、费差、利差等计算出来的基本保额和收益吧。

    本人也有分红险,基本保额多少,领取的生存金打入的银行账户的确就是基本保额的百分比。

    或者您说的是由企业购买的商业年金保险或者其他类型的保险吗?  您可以直接进一步告知。

  • 吴玉泉  平安人寿
    2012-05-20 10:26:47

    保险生存金领取是不交税的,保险是所有的理财渠道中唯一合法避税和避债的。

  • 李云云  太平洋人寿
    2013-11-01 20:10:36

    保险满期生存金和红利 受益金等领取都是不用交税的,保险是所有的理财渠道中唯一合法避税和避债的。

  • 彭祺  明亚经纪
    2012-08-29 01:05:57

    您好!

    很佩服您的研究精神,今天我们也讨论这个问题呢,都说不交税,老师让去找答案。我看了税法,里面第八条是这样说的: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列出的是要征税的范围,也就是说没写出来的就不用缴纳,保险金(生存金、红利)未提及,我理解就是: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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