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并不是这款保险只用交3年,而是你只交了3年就没交(当时为什么不交呢?)
保单现金价值(也就是你说的净值)是假定尚未发生生存领取的,所以公司的处理是合理的。
也许你有些不解,我举个例子(也许不太恰当)你可能会明白一些。
比如我买这份保险,也是交了三次的保费——实际上严格来说,是要交四次费才能领到一次钱,因为第一次交到第二次交,才过了一年,你交三次实际上只经过了两年——我就不交,如果我在产生生存金前一天去退保,我退到的是第三年的净值,对吧?这时候忽然有个人告诉我,哥们儿,没事,续期保费有60天宽限期呢!你不交保险责任也照样履行!你再忍一天就能领生存金了! 于是我就忍了一天,把生存金给领了,领完了我立马就来退保,结果我这时还是退到第三年的净值吗?肯定不行嘛。
所以这件事情保险公司做的没什么问题,你好好想想应该也能够理解。你退了可惜,遗憾的是现在你复效好像也来不及了。
PS:这个道理和宽限期内发生身亡理赔时要扣除欠交的一年保费是一样的,我们去年末做过这样一起理赔,你可以结合在一起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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