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分两种情况:
1、员工有了社保后,如果有员工提出要求购买意外险时,老板提出要求跟员工共同出资购买意外险,这是可以理解的,况且老板已经帮大家购买了社保,企业已经花去了一笔不少的开支!
2、员工没有社保,而老板把员工原本拥有的社保福利转为意外险,并提出要共同出资购买,这种情况老板肯定赚大了,你想想,社保中企业每月300多,个人200多,加起来有600多,现在打算每年每人200多元的意外险,我想很多人都不愿意,更何况是分摊出资呢!
无论上面所说的可不可以,赔付时是按照你购买时的保额多少来进行赔偿的!你买得多就赔得多,买得少就赔得少咯!
你好:
一般单位为员工投保的意外险分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这两种险种都是由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和住院补贴组成的,区别在于团体意外险是给工人的福利权益的拥有者是工人,雇主责任险是对企业工人工伤风险的转移权益的拥有者是企业法人。无论何种险种如果出现了应有企业负责的工伤意外事故造成员工的伤残,赔偿金额都是由劳动仲裁或法院依据相关法规判定的于投保金额无关。而如果意外事故是非企业责任的则投保雇主责任险的员工得不到保险赔偿,团体意外险的这可以得到保险赔偿。
如果雇主责任险则企业无权要求员工出资,应为权益的拥有者是企业法人;如果是团体意外险由于是福利性质的权益的拥有者是工人是可以由工人自愿出资参加而企业补贴其余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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