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太保公司的财产和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险(二次保险)。单位一退休职工在住宅小区道路行走时,被私家小车撞倒并一足第五趾骨折,交警认定车方全责。住院40来天后伤者出院,费用由车方(通过其车险公司)全赔。请问,伤者能向太保要求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险赔付吗?如能,应当怎样做?
单位不会为退休职工买意外险,意外险有年龄限制的,除非本人买,要岀示保险合同,如果买了无条件要报和赔.
您好,车方赔付了就没得赔偿了。
不能,因为你已经有人为你的伤害做出赔偿 了,你并没有钱财方面的损失。意外保险只能减少你的损失不能增加你的收入!!!而且你就是能报账也没有发票了是吧!!!幸福保险祝您生活幸福万事如意!!!
您好!如果肇事方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就不会再支付相关费用了。
您好!车方已经全赔了,就不能再向保险公司求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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