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同学到我家来,谈了她遇到事情,8月19日 我同学到平安大厦去办理生存金领取。一个女 到42楼平安大厦跟工作人员反映说,说她2012投健享住院保险,今年三月住院因为妇科,出院报销了,一直都没有理赔通知书,上周到平安大厦咨询问,那知道一问住院保险终止合同,这个女跟工作人员反映说,终止合同应该通知我,你们这个产品不是连续五年续保吗?为什么终止合同,工作人员回答说你之前住院没有告知,这个女说我告诉业务员了呀,在说的话我这次是妇科疾病跟上次急性支气管炎没有联系,旁边人都说,别人公司顶多就是除外责任,怎么就拒保了。平安保险没有道理终止合同,即使终止了也应该通知别人。这个女说我投诉打95511多次,写投诉报告二次,都不解决。她说我要求恢复我保险。如果再不解决投诉问题,将求助媒体报社、电台、协助解决,如还未解决,将把平安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让法官来裁决。
大家都议论说怎么包销一次就终止合同,没有道理。支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