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描述2002年我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长发两全一份保险,去年四月在我不知情欠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终止合约了,我的保险有条款规定太平洋保险公司每年应该给我提供一份对账单,自我投保以来,就第一次给我了对账单,后来十几年一直没给过我,也没有任何人通知我欠费,这样合理合法吗?太平洋 保险公司不是养着业务员到处拉人上保险吗?为什么我主动缴纳我的保险不允许那?保险公司真是给投保人提供一份保障吗?
不知道你的保险是否欠费没有交,如果没有欠费出现这种情况就不正常
保险公司是正规的,保险的确能给你提供一份保障
但是更重要的是售后服务,不同的保险公司售后服务差别比较大
您好,
保险合同有60天的缓冲期,即在60内续费保障依然有效,欠费超过60天的话还有2年的中止期,在中止期发生保险风险,,欠费超过2年合同才会终止,不知您属那种情况?对于欠费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会电话或者通过代理人通知您的,这是保险公司义务,也是售后服务的体现.象你这种情况,建议先打保险公司电话问问是怎么回事,如果得不到结果,您也可以打保监会电话12378反应.愿 一生太平!
您好!您确定只有一次没有按时缴费吗?如果是的话,那您的保单只是暂时失效!您可以向保单所在公司申请复效!
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
您好,一般定期交费不管是房贷,还是保险,或者其他的都是一样的,前面几年保险公司,银行会通知你交费,但是后你应该自己养成一个到时间久交,毕竟是你自己的事情。保险一般一交就是20年,有的终身交,如果每一张保单每年都要提醒你交,那公司的服务压力就太大了。当然如果你有专门的服务人员OK。他可能会提醒你。所以希望您谅解。太平是一家不错的公司又100多年的历史了。放心他们会帮你解决好的。
如果您是迁安用户请于我联系,我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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