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如高血压,痛风,乳腺增生,胃溃疡之类这种慢性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出险,赔付否?若超过两年,赔付否?
你好,我是来自东莞平安的游汉中。很高兴能为你解答,如需定制计划快印联系我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公司就要做理赔处理了!
两年内按照合同规定是不予赔付的,两年后如果发生了疾病的情况可以获得赔付。
您好,这要看你近期有没有在大医院就诊的记录, 具体赔付与否要看保险公司的裁定。超过两年,如以前没有就医记录,赔付应该没问题。
您好,一般情况下请自觉告知,不告知有较大风险,因为您要是在医院系统里面留下就一记录的话,要是公司查出,很可能就要拒绝理赔。那样,最大的受害者是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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