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原单位上班一年半,公司只给买了5个月的保险,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自动离职时,公司总共给缴了5个月的保险。现在新公司与原公司不在一个区 需要办理社保转出。我问了社保局,只需要拿原公司的人员减少表就可以打印接续卡,办理转出。现在原公司坚持是我主动离职,让我补缴三千多元才提供减少表给我,这三千多元是公司办理减员社保局向公司收取的,公司现在要我承但,请问合法吗?
按劳动合同法属你违约,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就象结婚不扯结婚证一样,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您好!按道理您是要交三千元的。
的确只能协商解决
因为你没签合同,只能协商解决了。
你好 这个合法 是您违约在先
准您生活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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