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原单位上班一年半,公司只给买了5个月的保险,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自动离职时,公司总共给缴了5个月的保险。现在新公司与原公司不在一个区 需要办理社保转出。我问了社保局,只需要拿原公司的人员减少表就可以打印接续卡,办理转出。现在原公司坚持是我主动离职,让我补缴三千多元才提供减少表给我,这三千多元是公司办理减员社保局向公司收取的,公司现在要我承但,请问合法吗?
不管是什么原因离职,也请心平气和的和公司协商解决,本着再见亦是朋友来处理这个问题,您的突然自动辞职对公司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有时候也要换位思考一下。按您描述的情况,您应该初缴三千元,因为是您违约在先,并不是公司裁员或辞退您。
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
只能找下劳动仲裁部门试试!
您好,这个需要向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详询。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合同,首先是公司违法,建议您提请劳动仲裁!
因为你没签合同,只能协商解决了。因为是你违约在先,由于你自动离职,等于你和原单位脱离了劳动关系,你已经不是原单位的职工,他们还会为你付社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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